2007年7月31日 星期二

no.21 forever

不要跟我說什麼是籃球!

什麼是NBA?

我根本不看,

同學們看得亂七八糟,

我連魔術是接強森還是喬丹都不太清楚。

因為我不喜歡打籃球,不喜歡看NBA。



不知不覺人長大了,高三第一次感受到對面社會的壓力,

以後的科系與以後的頭路息息相關?

唸書是為了什麼?我還有哪些發洩的興趣?

當我玩膩了那些所謂線上遊戲的同時,

這的原與我不相干的人開始干涉我的世界。



忘了哪一次吧,

偶爾轉轉台看新聞或是體育,

同學們好像總是大聲嚷嚷,什麼馬刺冠軍還是籃網的?

可是我只看到一個高個子,比一般黑人還黑,比一般人還要高,

速度快、跳得高、又準,重點是看起來很兇。

「看這傢伙打球真熱血!」

每天晚自習回家看11點的重播球賽是我最大的快樂,

拿到報紙開始翻開體育版,

跟同學一起算你們三個人加起來得了幾分,

看著你一年比一年更強大,

數據越來越噁心,

越來越好的情勢,

終於這一年成了西區霸王,也是灰狼唯一的盛世。



不知怎麼搞得,我也開始想打籃球,一個又熱又累又容易受傷的運動,

挖靠!都不知道幾歲了才開始愛上一項運動會不會太扯,

所以逐漸跟高三的熱血男兒們揮霍那些除了唸書以外的青春,

一堆愛打籃球的人與隔壁班玩起類似聯盟的全場,

初學者根本被那些從小打到大的同學慘電,

每次打球都被罵、都被嘲笑,

「這麼高還打成這樣?」

我大概沒運動細胞吧。



但是地球的另一端,

這個傢伙正在實現自己的夢想。

擺脫了第一輪魔咒,秒掉了第八種子金塊,

第二輪碰到國王的最強陣容,

在主場輸了一場球,

不禁擔心了起來是否三劍客會敵不過

bibby, peja, webber, miller他們的華麗傳導進攻,

接下來連贏兩場,一場主場、一場客場,

將優勢搶了回來,2-2-2-1的主客場比例十分刺激。

接著對戰開始白熱化,一口氣打成3-3,

同時MVP的頒獎也在主場Target Center舉行,

果然。你沒讓大家失望,第七戰最後一節砍了13分,把國王轟掉。

告訴這時候所有愛好籃球的人們,

地表上最強的大前鋒是灰狼隊的Kevin Garnett。

然後對上F4,外星人受傷,只剩養家人與KG硬撐,2-4出局。

然而第二年帥哥Wally回來,他原本是KG的最佳副手,配上三劍客這一年一樣很有希望。



抱著這股莫名的熱情,我逐漸會主動找朋友去打球,

即使還是打不好,即使只能賣高、被電。

新生訓練的時候在中美堂前拿著板子的張揚是在大學生活中第一個跟我說話的人,

「哇!你這麼高,我又看到系籃的希望了」

我想,說我不會打也不是,說打不好也很怪,就只有笑一笑點點頭。

後來果然證明我的想法太天真,「就是打不好才要在系籃呀。」

不過這個概念直到我二年級才有,因為我發覺只唸書的大學很無趣。

暑假操了一下體力與基本功後,卻在籃球課學到什麼叫做扭到腳,

一掛就掛到二下,天天帶著他媽的臭夾墊走路,穿著長長的褲子不想讓大家看到。

直到逐漸復原後,才開始接觸滷蛋、嘴泡飛、林有蟲他們,也才開始玩系籃。

爛體力跟不紮實的基本功加上半年沒摸球只能靠一點全場的概念玩一玩,

我想升大三的時候一定要加強一些球技才行,不過服務隊回來後隔一週就出了車禍,

打亂了整個暑假,臉的傷不能出門、不能戴眼鏡,一個多月後才逐漸休養好,

也跟著很酷的組合去澎湖玩,回來後就忙著宿營與接系館的事,但我仍盡量抽出時間去打球。



誰能夠想像前一年在季後賽高舉MVP獎盃的人,

隔年連季後賽都進不了。

再隔年,倆個老伙伴走了,接著糖果人、帥哥都走了,

剩下些什麼,不熟悉的面孔、不可信賴的新秀。

只剩下你在撐,撐了三個年頭,

每一場都是如此的賣命,身手依舊非凡,卻得不到援手,繼續錯過每一次的季後賽。

One on One的訪談,問到是什麼支撐你努力去打每一場艱辛的比賽?

答案只有一個,「我是一個失敗者」他不斷地重複說這句話,

直到他掉下眼淚,對攝影師比砍頭的手勢。



直到我也掉下眼淚。

那個在第一登機門前的黑色高個絕不是一般人,

所有人都高喊MVP,路人只覺得那傢伙是誰阿?這麼紅?

我剛好在登機門轉入大廳的位置,我打開了相機電源,凝視著小螢幕中的黑色巨人,

他轉過來看到我們這一群,對這邊做了一個打氣的手勢,我幾乎忘了已經在中正機場等了幾個小時,

忘了要不斷喊MVP,忘了拿相機以外的另一隻手要大力揮動的海報,

此刻我放下相機,只想用肉眼看,並不想透過鏡頭。



就在這麼咫尺間,我彷彿可以看見當年他跳上記錄台與全場觀眾那嘶吼的模樣。

為什麼會這樣的執著,為什麼要這麼拼,為什麼要崇拜一個人,我不是討厭偶像崇拜嗎?

不是他帥,他厲害,他們戰績好,他身手非凡,他神。

只因為這傢伙改變了我!

只因為這傢伙改變了我!

只因為這傢伙改變了我!

只因為這傢伙改變了我!

只因為這傢伙改變了我!

當他每一場超過40分鐘的奮戰,換取的是每一年的灰心與落寞,

但是還是年復一年的努力,你還會相信這傢伙只是在領年薪、流流汗嗎?



他的強大讓我不得不想學習,

我無法學習他的投籃,

無法學習他的扣籃,

無法學習他的基本功,

無法像他有營養師、教練去增重,

無法像他有隊醫能隨時掌握身體狀況。

但我相信我靈魂的顏色能與他相同,

那股不肯服輸、不肯放棄的熱情,就是答案。



然而現在那個留著山羊鬍的狼王離開了明尼蘇達,到了波士頓,

意味著灰狼決定重建的決心,以及賽爾提克想賭一賭化學效應的心臟,

當然。也表示那段煎熬的日子,過去了!

灰狼隊的21號終於消失了,從前的輝煌與痕跡也走入了歷史,而我見證了它的存在。



會不會變成下一個馬龍,沒轉過隊的KG適應情形會怎麼樣?

邁入33歲的人還能保有多少奇蹟與身手,

1+1+1會等於3嗎?東區就能稱霸嗎?會拿到總冠軍嗎?

這些我都已經管不著了,

因為在我印象中在籃下穿著Timberwolves的那個21號已經是最了不起的球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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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應該是我的第一篇也是唯一的一篇流水帳,

因為這實在是太令我感慨的消息了。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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