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11日 星期三

國考常談-「國家考試經驗分享~~於高點轉載」

只要相信,就有可能─寧可辛苦一陣子,也不要辛苦一輩子

首先,要跟各位陳明的是,我認為,不一定要準備國家考試。畢竟律師或司法官在法學領域中,只是一部份,而不是全部,更不是我們法律人必然所應該選擇的路。各人都有各人鍾情的人生,各人也都有各人想過的人生,而人生的價值,不是決定在社會的眼光,更不是決定在他人的看法,最重要的是,必須問你自己─想過怎樣的人生、想實現怎樣的夢想、想做怎樣的事情─在你寶貴的生命裡。

當然,如果你的決定,是投考律師、司法官,那麼,或許你可以考慮接著瀏覽下去,我寫了、分享了哪些東西。而如果你的決定,並不是的話,那麼,閒著也是閒著,就當作充實自己想法,增加自己的經驗,我想,也不無小補囉。

一、 思考與判斷:

必須跟各位說的是,決定你一生的,不是你所處客觀的環境、條件,而是你主觀的想法。一個人想法的大小,決定他成就的大小─以有限的條件,成就無限的理想,

也就是說,任何一件事情,在決定要不要做之前,我們都必須好好的廣為蒐集資料,不管是從什麼管道。然後,弄清楚這目標要求的遊戲規則是什麼,經過審慎思考與評估後,再下一個判斷,決定要不要做。如果要做,那麼,就努力去達到這目標所要求的遊戲規則,最後,相信目標就會達成。

從這樣的思考出發,那麼,我們想想,要考上律師、司法官這個目標,他所要求的遊戲規則是什麼?

─將國家考試科目的各該科,弄懂、弄熟。

是的,不要認為很難,就是這樣而已,只不過,因為科目多,你必須拿你的時間─來弄懂,然後弄熟。

吾人欲遂平生志,五經勤向窗前讀。是我很喜歡的一句話,每當我俯首案牘時,總是這樣地鼓勵自己。也就是說,想實現你考上的願望、想考上,請拿時間來交換,你的時間在哪裡,成就就在哪裡。要現在,就沒有未來;要未來,就沒有現在!

二、 準備方法:

完美的演出,來自充分的準備。付出心力,你會發現某些值得努力的事。

最重要的,是有計劃的去做一件事。想清楚,該要怎麼準備、該要怎麼奮鬥。拿一張紙,上半頁逐一列出國家考試所要考的科目,而下半頁則按照月份〈最好到周〉逐一寫到考前的月份。然後,自己靜下來去想─該怎麼將上半頁國家考試的科目,逐一的崁入下半頁的時間表中。至於準備教材的選擇,想想各該科打算用什麼方法認識各該科,並沒有必然要選擇誰的,或許可以參酌考上的人或是通說考生的選擇,不管是教科書、補習班講義、錄音,只要是能讓你通盤了解該科在講什麼東西,並且能配合你進度表的,都是可以列入範疇的。到考試前,最好能將所有科目看三遍,也就是要有三個循環,細讀、思索及瀏覽。按照進度表唸書,是將準備客觀化的方式,好處在於有計劃的去做一件事情,而如果當天進度已達或是超過,那麼你會很開心,甚至可以超進度;反之,若進度未達,那麼就要想一想,看要如何修正,是唸書的時間不夠,還是進度排太多了等等。

「邊念,邊想,邊記」,這六字箴言,是我關於唸書最後的心得!

所謂邊念,也就是考上的前提,我相信,考試是盡人事聽天命,而考上的前提,便是盡人事,用力的、努力的念,不管如何總得撥時間去念、去弄懂、弄熟。而在什麼樣的環境、什麼樣的時間,是你自己最能念進去東西的狀態,只有你最瞭解你自己。所以,圖書館、家裡、宿舍、清晨、白天乃至於黃昏,所有時間、地點的安排,全部都要以靜下心來唸書為第一優先考量,其他的事務則全部都安排在不想或不能唸書的時候來處理。

所謂邊想,是最重要的,也就是將一件事情想清楚,遠比囫圇吞棗來得有意義與效果。唸書的時候,務必將頭腦放清楚。法學思考,優先於法律查詢。法學概念,是一種科學上的概念與想法,而書本,不過是作者將其概念以幻化成文字的方式,告訴閱讀的人。記住,唸書的時候,不要被作者牽著鼻子走,要想─為何他要這樣寫、他到底想要告訴我什麼樣的一個觀念與想法,這是很重要的。不要稀哩呼嚕的唸過去,記住─沒有看懂,等於沒看!此外,看書的方式,是必須有層次的看,不要一拿到書就直接看,以免見樹不見林。拿到一本書,必須先從目錄開始看,看看這本書的架構,是打算介紹哪些東西。在看到第一章的時候,要先從第一節、第二節,乃至於最後一節,如此有層次的去看,以及…去想。

所謂邊記,乃是不得已的,實在是因為國家考試科目的東西太多了,有時候國家考試是在考你整理的功夫,不管是用整理筆記,在書本上做重要的註記符號,還是將重要定義、立法目的、重要實務見解、重要學者見解與批評等,整理在你法典該條號旁,只要是─能讓你在考前迅速回覆記憶的,都是好方法。如果,到考前、到考場,沒能回憶起來,那麼─等於你過去都沒有唸過!

茲有附言者,乃係關於考古題的部分。如果有時間,作考古題當然或多或少有其幫助;如果時間不充裕,那麼,看考古題的好處在於,

知道答題的架構是應該如何,以及,原來這樣答題─是有機會考上的。

而重要條文的記憶,是很重要的,法條的內容,往往是該制度的要件,而文義射程範圍所不及的地方,也往往是學理上討論該制度價值的所在。從而,重要性的制度,記憶其法律效果的條文;而技術性的制度,則記憶其規範定義性的條文。

至於,在準備考試的過程中,可以考慮的一個小技巧是,將答題的方法與考場座右銘,寫在法典前面,屆考場考前時,翻一翻提醒與鼓勵自己,是很有用的喔。

最後,在週而復始的準備過程中,難免會有點小倦怠,適度的調整與休憩,乃是製造罪惡感的好方法,可以讓你重新燃起─旺盛的鬥志!

三、 考試技巧:

不要認為考試很難,或是會很緊張,那是不需要的。因為,緊張有用嗎?沒有用。既然沒有用,那麼緊張作什麼?又何苦自己嚇自己。國家考試跟在學校考試沒有什麼兩樣〈只不過國家考試作弊會有妨害考試罪的問題而已…〉。要告訴各位的是─冷靜,使你在任何狀況下,都有傑出的表現。

首先,可以參考,王澤鑑教授所提及的─法律文字、條文引用、判例及學說之徵引、把握重點、理由構成。而這五個大項,我則是將他寫在我法典的前面,用來考場溫習提醒自己之用。

至於考試,不過是在考你─討論、分析法律問題的能力。馬上知道老師要考的是什麼,然後,迅速的有組織、有條理的寫出來。拿到考卷時,因為剛坐下來,頭腦還很清楚,所以建議先審題,迅速判斷各該題要考的是什麼樣的觀念以及會用到哪一些條文,而將之寫在草稿上,其後,分割時間,控制每題的時間,然後針對題目開始鋪陳。如果是實例題,我答題的習慣是;

〈一〉起:畫龍點睛本題要考的概念是什麼,讓老師知道你也知道他在考什麼,也可以搏得閱卷老師的小歡心。

〈二〉承:這段是重點!就是我們通稱邏輯三段論法的大前提,也就是論述本題所涉及的法理,從「現行法制」、「制度目的」、「學者見解」、「實務看法」〈如判例、決議,乃至於大法官解釋〉、「他國立法例」、「草案」等等,各方面的角度,來看本題的法律事實。

〈三〉轉:就是本題所述之涵攝過程。

〈四〉合:你對於本題所下的結論是什麼,注意別忘了再小小的提一下,你之所以下這樣結論的主要理由是什麼;而我通常是用制度目的當作我主要的理由,因為,這樣才會讓老師以為,你不是個只懂背條文的學生,還懂得「思考」與「價值判斷」。

當然,不要因為某一科考不好就放棄中輟回家了,要相信自己

沒問題的,下一科扳回來就好了,又不是只有考一科,只要認真而放輕鬆的考完,就會有機會考上!

四、 心態調整:

要觸你楣頭的是,萬一沒有考上了,沒有關係,明年再衝刺,

這樣的打擊,是打不倒我的。必須靜下心來想,哪裡要修正,哪裡要加強,然後,再出發。不放棄,鼓起勇氣走過去。未見風浪的人生,也祇是平庸而已!

五、 總結:

人生是一個不斷奮鬥的過程,積極進取的人生,才夠勁。必須告訴自己,這一路走來,不要讓自己留下一絲不曾盡力的遺憾,給自己一個機會。實現理想,本來就是個與現實辨證的過程,只要相信自己做得到,你就一定做得到。一件事情,凡是有人做得到的,那麼,你也一定做得到;而一件事情沒有人做得到,那麼,也並不代表你做不到!成功是不斷努力累積而成,我做得到,相信,有心的你,也一定做得到!

最後,僅以「只要相信,就有可能!」這句話,來勉勵你,相信你自己─做得到,而這個夢想,就有實現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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